党建制度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领导班子民主建设,提高执政能力,为维多利亚老品牌vic的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 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学院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及学院年度工作总结的制定;
4.涉及学院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5. 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6.学院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 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
7.学院党政、教学、科研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8.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学院奖惩事项;
9.教学津贴分配、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0.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理;
11.与校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2.学院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学院二级机构负责人、学科带头人、专业及课程负责人的任免;
2.学院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学院三委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重要设备购置等;
2.校内外合作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学院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 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实行院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院务会或院务扩大会行使决策权。院务会是最高决策机构。
(二) 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学院党政联席会的正式成员为学院班子成员。
(三) 民主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决策之前,要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要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要经过班子成员充分的沟通酝酿。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院务会议事规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院务会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三)党政联席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
(四)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六)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议决时,可根据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七)凡前次院务会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八)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九)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十)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