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制度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研究生2019年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2019】14号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研究生2019年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我校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评审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表现优良的学生,评选期间内保留学籍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第三条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各等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由各一级学科研究生人数和各等级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确定。最终名额由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研究生一年级)和专业奖学金(研究生二、三年级),均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奖励金额11000元,二等奖奖励金额6000元,三等奖奖励金额4000元。学院依据评审当年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达获奖比例及奖学金额度,确定学院获奖比例并进行奖学金额度分配。

(一)2019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一级学科入学总成绩最高分录取研究生;

2、根据当年经费预算,研究生工作部2019年不设立新生二等奖学金;

3、三等奖学金:除一等奖学金获奖人选之外的全部2019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2017级和2018级研究生专业奖学金:

一等奖评选比例10%,二等奖评选比例20%,三等奖评选比例60%。

第五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 诚实守信,在读期间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

  4. 学习勤奋,努力掌握专业知识,考试课程成绩优良;

  5. 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第六条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申请学业奖学金资格

  1. 申请奖学金当年未完成报到注册手续;

  2. 上一学年必修课与选修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

  3. 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4. 在申请学业奖学金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七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评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学科的平衡型。

第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九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韩

成员:谢瑞峰、王宏伟、薛春艳、谢司、田文杰、李国成、邱钧、学生代表一名

秘书:学院研究生、科研管理人员担任

第十条 评定过程中考试课程成绩占主导地位,综合考虑科研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评级标准采用积分制,其中研究生二年级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研究生三年级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课程考试加权成绩、科研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的评分方法如下:

1、课程考试加权成绩计算:

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 学位公共课平均值*0.20 + 学科基础课平均值*0.25 + 学科专业课平均值*0.25 + 专业选修课平均值*0.20 + 公共选修课平均值*0.10。

关于加权成绩的说明:为了避免不同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评分标准上的差异,加权成绩中的各科成绩使用原始成绩的标准化值,即:

                             

2、科研成绩计算:

2.1科研论文

项目

评分值

SCI检索期刊论文

一区

60

二区

50

三、四区

40

EI检索期刊论文

20

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10

一般学术期刊

5

会议论文

2

注:1、申请者必须为论文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论文需在本年度发表或录用。录用通知采用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发表论文,同时提交论文已发表的证明材料。若不能发表,则追究签字导师和学生本人责任;

3、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以会议论文集收录为准。

4、SCI检索的期刊分区标准参照中科院JCR期刊分区表。

2.2专利申请

项目

评分值

发明专利授权

15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3

软件著作权授权

3

注:申请人需为第一完成人,各类专利权人应当是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3学科竞赛

奖励级别

个人项目

团体项目

全国一等奖/世界比赛前三名

8

4

全国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

5

3

全国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

4

2

省部级三等奖

2

1

3、社会活动成绩计算:

3.1学生干部

现任职务

评分值

学校部长级(含以上)、班长、党支部书记和团支部书记

2

其他学生干部

0.5

注:兼任多项学生工作职务者计最高分,不累加。

3.2社会公益活动

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并取得相应证明,每人每次记0.2分,此项加分一学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分。

第十一条关于奖学金评定支撑材料的说明:

1、所有发表文章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被SCI和EI检索的文章需图书馆出具检索证明;

2、参加学术会议的文章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同时提供会议邀请函、会议议程、论文集封面及目录等支撑材料;

3、申报人员如果论文录用未发表,需提供期刊论文录用通知(若为复印件需要导师签字),并附版面费付款凭据或者无版面费证明。

4、同一个成果(包括论文、专利和学科竞赛奖项等)不得在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获得者的支撑材料中重复使用。

5、科研成果的截止日期为评审当年学校规定的截止日期,若学校无明文规定,则以学院组织学业奖学金申报工作截止的前一天为准。

6、关于学科竞赛的认定请参照附件一。

第十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启动后,学生可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本评审细则的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第十三条 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接到学生申请后组织初审,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本评审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评审,结合学生本人及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并在学院范围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四条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及时予以答复。如研究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四章奖学金管理

第十五条 对存在第六条有关情形的研究生,且当年学业奖学金已经发放,建议学校按相关财务程序予以收回。

第十六条 研究生未完成导师分配的科研任务,经导师书面申请,学院审核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按照相关财务程序可全额或部分收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随学校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维多利亚老品牌vic负责解释。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竞赛奖励赛事一览表

(适用于2019年度)

序号

赛事名称

主办单位

1

“挑战杯”全国及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共青团中央、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等

2

北京市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

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

3

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

4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博弈大赛暨全国计算机博弈锦标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人工智能学会计算机博弈专业委员会

5

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6

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务院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电子学会

7

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机器人大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8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大赛

中国光学学会光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9

全国虚拟仪器大赛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举办

10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机器人竞赛工作委员会、Robocup中国委员会

11

中国水中机器人大赛暨国际水中机器人公开赛

国际水中机器人大赛组委会、中国自动化学会机器人竞赛工作委员会

12

中国大学生iCAN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全球华人微纳米分子系统学会主办、北京大学承办

13

赛佰特杯全国大学生物联网创新应用设计大赛

中国电子学会

14

全国管理案例精英赛

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中国管理案例中心联盟、中国案例现代化研究会管理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

15

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

中国密码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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