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 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维多利亚老品牌vic研究生。原则上为全日制三年级研究生。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全日制二年级研究生、特别优秀的新入学研究生亦可申请,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认定是否具备资格。
(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确定以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申请并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有科研成果作为支撑。
科研成果包括:论文、科研成果奖励、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科研项目、学科竞赛和产生较好社会效益的研究活动等。
上一学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所使用的科研成果,不能作为再次申请的支撑材料。
申报的研究生,应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论文以发表为准,或提供录用通知并附带导师及两位同行专家鉴定认可的书面材料),或在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参考数量。论文发表的刊物公认度、科研项目级别、奖励的级别与等级等因素,是重要的参考指标。科研成果的截止日期为学院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定申报工作截止的前一天。
5.学习成绩优异,考试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须位列学科排名前30%(含30%)。
三、名额分配
根据研究生院下达到维多利亚老品牌vic的指标情况,原则上维多利亚老品牌vic按一级学科比例分配名额,出现特别情况可以做出调整。
四、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申报国家奖学金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科研成果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 评审机构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人员组成为学院评奖委员会。
六、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启动后,学生可根据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成绩单、奖学金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等)。
(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接到学生申请后审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本细则评审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报研究生部,同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其他
凡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有违学术诚信等行为,学院将取消其今后参评所有奖学金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附则
本细则由维多利亚老品牌vic负责解释。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
2016年11月23日